问题一:XX楼盘的房子预售,现在五证只办理了两个证,售楼部说其他正在办理当中,很快可以办理下来,现在买还优惠。请问,五证不齐全的房子能不能买?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3]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5)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对于开发商预售来说需要具备五证。五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问题二:我们是住宅12层,房子住了3年了,物业说要交维修基金,业主们是不是要交?要交具体收费标注是多少?
维修基金: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米。
维修基金缴纳后若是业主的公共设施损坏可以用到,若是一直未动用将存入维修基金专用账户,房屋交易买卖时会顺延下去。
注:多层住宅:多层住宅为4-6层的住宅;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为6层以上的住宅。
问题三:准备办理大红本,手里的合同和开发商的大证面积不一致,开发商让补差价,这种情况可以退房么?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问题四:请问,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分别是怎么执行的?如已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就不允许再次购买二套房?如已购买经适房是否可接受他人过户给我的房屋,可以接受赠与和继承吗?赠与和继承怎样交税?
有了经济适用房可以再购买二套房,也能接受过户的房产,不需要先退经济适房再过户。经济适房是否收回需要政府做出回购决定。政府在你出售经济适房时有优先购买权,五年期满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继承房屋必须在被继承人百年后才能继承过户,如果先过户就不是继承法律关系了。
问题五:现房马上要交钥匙拿房产证。开发商突然说房管局测量的面积比买房时的面积多出5平方要求补差价请问是这样么?
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样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含),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放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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