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开土告字(2019)9号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中开土告字(2019)9号
经晋中市人民政府和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1、GK2018-33号宗地位于潇河产业园晋中起步区兴隆北街南侧、榆次修文粮食仓库西侧,土地出让面积87421.29平方米(合131.1319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介于1.0与2.0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5%与50%,绿地率介于15%与20%之间,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0米—45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市规设字〔2018〕68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351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竞买保证金3515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土地属房地产开发的地块按【晋政发(2010)4号】和【晋政办发(2011)18号】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 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29日8时至2019年8月7日10时到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8时至2019年8月7日1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0时。
挂牌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8时至2019年8月9日1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8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公告期间由申请人自行对宗地现场勘踏;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开户行,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七)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八)本次挂牌出让实行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尽早交纳保证金。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一)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同时需向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提交竞买资料两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处需按手印。
(十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的政策法规分别由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土地分局、开发区园区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开发区办公楼北607房间)
联系人: 王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3368707
另:如果您在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主体库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354-3067299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354-3067275
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54-3067201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9年7月8日
- 土地出让